工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
发布时间:2024-04-25 12:10:19
       2024年4月24日工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组织深入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。

学习照片
 
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进行了大量的更新和完善,其中包括新增16条和修改76条,旨在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。这些修改和新增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:
1.关于不予处分、不追究党纪责任:新修订的条例明确,对于党员违犯党纪的情形,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、责令检查、诫勉或者组织处理,而免予党纪处分。特别是对于行为造成损失或后果但非出于故意或过失的情况,不予追究党纪责任。这一点体现了对党员、干部行为的全面考量,鼓励担当和积极作为,同时也避免了过度追责。
2.纪法衔接条款的细化:修订后的条例对党员的违法行为,如违反国家财经纪律、涉黄涉毒等,作出了明确的党纪处分规定。这反映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,强调了党员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,也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。
3.政治纪律的强调:新修订的条例在政治纪律部分新增了数条规定,如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、搞山头主义、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等行为进行处分。这体现了对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坚决维护,以及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明要求。
通过此次学习,工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更加注重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情况,强调纪律与法律的关系,更好激发工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
闽ICP备07005638号
Copyright © 2020 福州工商学院工学院 版权所有

招生热线:0591-83909908 / 83909902
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永泰葛岭学院路1号
邮编:350715